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再談"Odin笑談Android"

這兩天發生了兩件事,令我很不快。



第一件是:
http://www.ifanr.com/7895


第二件是:
http://forum.talkonly.net/viewthread.php?tid=10399&extra=page%3D1
然後這兩天又巧合地有一個iPhone user FOSS advocate不斷的跑來找碴。


前者呢,我本來還以為是大家英雄所見略同,誰料看得清楚一點:
运营商能抛弃Google,但Google不能抛弃运营商。
Google還是不能沒有開放手機聯盟,但是,聯盟成員從來都不是沒有Google不可。


就像一条条闻到血腥味的鲨鱼,总有一天会冲破束缚的牢笼。
會像鯊魚嗅到血一般圍進去,而不會回望可憐的Android一眼。


紅色的是作者自己的文字,綠色的是Odin笑談Android。
我知道"刊出了的文,就像潑出去的水",但是也不用大剌剌的在我常看的ifanr上刊登吧。
而且,我還真的只是猜想:它是抄我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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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呢,我天真地以為蠢蛋沒有耐性看一萬字的長文,那就不會有蠢蛋上來,想不到蠢蛋根本就可以斷章取義就搞定了。就是talkonly那群蠢蛋斷章取義一番,連文章也沒有看完就妄加判斷。
有趣地,剛好又有一個笨蛋上來亂罵一通,同樣也是斷章取義的。
http://odinchong.blogspot.com/2010/03/odinandroid_8000.html#comments
然後呢,又恰巧就有一個叫netbug的talkonly主持人follow了我的twitter。
然後呢,又恰巧地那個iPhone user FOSS advocate說他不是talkonly的人,還暗示我是打手。


這個蠢蛋如是說:
 1. Google 偽善 -> 2. FOSS 開發者離棄 -> 3. OHA 鳥獸散 -> 4. Android 名存實亡。
有看過笑談的朋友,都知道這不是我說的。(如果是我說的,我又何需因上文而動氣?)


更有趣的是:他連自己轉引的東西也沒有仔細看過。
Open Source Definition - http://www.opensource.org/docs/definition.php

The source code must be the preferred form in which a programmer would modify the program. Deliberately obfuscated source code is not allowed. Intermediate forms such as the output of a preprocessor or translator are not allowed.
我不是編程者,你應該知道Snapshot是不是"the preferred form in which a programmer would modify the program"。

有關 submit 的 patches, 看這個比較一目了然吧
http://review.source.android.com/#all,merged,n,z

有來自不同單位的,不只是 Google 的員工。

你看過你那條連接嗎?你真的看過了嗎?你看看那些連接的電子郵件地址了嗎?還是你看不見Google的名字,就以往大多數都不是Google的員工?排第一的是@google.com和@android.com...單是你那個n,z的頁面,就有19個@google.com/@android.com,其它還有一個broadcom、一個garmin,呀,有一個André Goddard Rosa,應該是非Google/Android的開源社群吧。











紅色的是蠢蛋自己的文字,綠色的是Odin的回覆。

原來,這就是web 2.0的世界。
我在前門對付一群斷章取義的蠢蛋,後門就要給一群賊子偷東西,這就是web 2.0的世界。
我受夠了,笑談嗎?蠢蛋們自己去笑吧。
我本來還準備了Odin笑談iPhone,談及iPhone使Apple策略出現範式轉移,使Apple進入了一個"不是勝利就是死"的困局。算了吧,寫出來還是要給蠢蛋們斷章取義。


我們來寫文是打算自爽的,但現在真的不爽了,要寫、要罵,你們去笑談吧,免得給別人說我是打手,大家也儘管看看這些蠢蛋給你們甚麼東西。


我受傷了。我想我在短期內也不會寫笑談,最少,也讓我休息一下吧。

12 則留言:

  1. 辛苦了,網路上總是這樣,不去解釋又被別人說三到四,就算解釋了往往來去又是一團亂。就是討厭很多科技相關的評論或新聞斷章取義的唱高調,所以才喜歡來這看看Odin的分析。......總之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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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m a no-body, but really appreciate your analysis. Nevertheless, longing for your new blog page in future; ADD O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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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好Odin,

    我就係今日在Twitter Follow閣下的NetBugs,我算係半個iPhone愛好者,不過我更支持一個有競爭的市場,我是樂見Android 甚或 Windows Phone 7能夠與iPhone爭一日長短,這樣的話消費者才是最終勝利者。

    作為talkonly節目半個監製,在此我有必需要因為我們在未了解全局下引用閣下文章並對之有所曲解而令閣下感到不滿向閣下致歉,而更甚係聽眾對節目談及Opensource內容亦有甚大反響。眾多主持觀點與角度都不一樣,小弟主要從consumer level去看一個平台或者一件產品,坦白講我對opensource那邊沒太多意見。"錯就要認,打要企定",作為負責任的節目有錯要認之餘亦需要從善如流作出糾正。黎緊星期節目在搜集資料充足下再談談有關議題,借此機會再一次誠邀閣下上來我們的直播節目一齊討論Android 甚或其他平台之發展,我絕對相信蔽節目有充足空間給予閣下討論空間。

    跳出節目,我這個"蠢蛋"從來無諗過在網上要得失任何人,雖然我未必完全同意閣下文章內容,但係
    絕對尊重任何觀點。無論閣下接受邀請與否,我還是希望多交一個朋友,並請閣下多多包涵。

    小弟的電郵為 netbugs at gmail dot com ,期待閣下的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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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想我要在此聲明,我只是一個不滿失實論述的路過者。本身沒有與 talkonly 有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上之關係。免得網主誤會了 Netbugs 或 talkonly 之人員就是來多番批評的 iPhone user FOSS advo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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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們兩個給我滾好了。

    在你們狹小的眼中,任何批評者都是有偏見、都是iPhone fans,你們自己瞎了嗎?我連iPhone也準備要笑談罵它一罵,你還在給我裝甚麼iPhone愛好者?我敢認自己喜歡iPhone,你們就不敢認你們有立場!還要裝甚麼iPhone user!有水平的Android愛好者理性地批評我,我為甚麼不接受?我與Android有仇嗎?在我場子無聊找碴、自己蠢就把別人當笨伯,就算是花痴也給我滾!

    >抱歉,這點我似乎真的曲解了。

    這句是你們自己說的,不滿失實論述的,第一個就是你們。你們這群蠢蛋第一個要糾正的是自己。只看見別人眼中的木刺,沒有看見自己眼中的木頭,有權利說別人嗎?笑死我了。你如果你們真的是警察、真的是超人,市民不早就死光光了?

    那個甚麼甚麼FOSS的,來到我這裡引的資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就是我引用過的,然後就裝公正,扮正義超人,你不會感到羞愧嗎?你不會面紅嗎?呀,對,你真的會羞愧,連身份也不敢承認。

    >有關 submit 的 patches, 看這個比較一目了然吧
    >http://review.source.android.com/#all,merged,n,z
    >有來自不同單位的,不只是 Google 的員工。"

    不滿不實論述?你們連資料也不懂看,然後扮專家,呸,一目了然,了個屁!不滿個屁?那個甚麼甚麼FOSS advocate,都已經前後腳在我這裡撒賴,但硬是自己是誰也不敢認,這就是"超人"了,可惜這裡沒有電話亭給你使用。

    netbugs你也不要、也沒資格再談給我的內容,以你們這種將任何factual judgement都加入了value judgement的上綱上線方式,給你談三年,也只是文革式的水平。以你們對待資料的能力,帶有大量價值取向的觀點,給你談一談,我會內分泌失調、大小便失禁的,呸!

    你們這群人永遠以為自己是超人,不過,從來也沒有人給你們這個權力,你們也從來都沒有這個能力--以為底褲反穿了就是超人?你們只是自封的天神村傻瓜超人而已。對不起,我生活在香港,不是生活在天神村,不敢高攀那些"高尚"的朋友,也不敢高攀任何"高尚"的節目。

    滾吧!我最討厭就是那些裝超人的蠢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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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Odin,

    請不要動氣,你寫的東西有水準,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請不要為了幾個人的意見和行為就放棄寫笑談,這樣會害苦了像我這樣的讀者的!Odin,不夠水平的人,你根本無需回應他們,你要知道,大把讀者喜歡你的寫作!

    你的忠實讀者
    Idi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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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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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為了保障你的私隱,我刪掉了你的剛留的留言。

    正如我所說,我不想再談此事;也正如我所說,我不會以為搭了個台就是判官,也沒有甚麼原諒與否的問題。事件就此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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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不要生气啦。
    其实你的很多分析都很到位,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也让我了解到更多背后的原因。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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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有水準的只有誤導能力而已吧
    我既然寫了反駁文章那理應告知一下,不想回應也悉聽尊便
    http://urakagi.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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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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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你既然說了不喜誤入喔揪咪,我不懂台語,不明你的意思,只好當你的意思當成不喜勿入,既然你說不喜勿入,我入來幹嚒?。

    老實說,Android迷來找碴的不只你一個,blogger、UMPC Fever連同Mysinablog,合共約10000人來吐我口水,不是說我沒有水準,就是說我是甚麼打手,我每個也要嘴炮一番,那我也挺忙的啊。

    http://odinblog.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226226
    我已經說過了,我根本就不想讓這麼多人來讓我"誤導",我也阻止不了別人把我的"誤導"去誤導別人。你看不慣的話,你自己去糾正那10000人去。我已經把你的連結貼在我的新站裡,他們應該會順道來探訪一下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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