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Odin笑談Android(中)(大量負評,不喜勿入)

聲明:Odin雖然提出大量Android的負面資訊,但絕不代表作者認為Android沒有優點。Odin只是想在媒體群起謳歌Android之時發出一點另類的聲音,而不是要平衡性的探討Android的優/缺點,敬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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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ERATIVISM

留意,Odin剛才說的是混亂,不是分裂--現在要談的才是真正的分裂。

 面對著源代碼混亂所帶來的兼容性問題,原理上不是沒有辦法解決,不過容易做到嗎?

首先Odin要為大家解釋一下所謂的開源作業系統是怎樣的一回事,當然,太複雜的技術問題我不說了,簡單打一個不太入流的比喻(有錯請指正啊):假設Android是一塊很好吃的曲奇餅,它使用了很先進的造餅方法,但如果有曲奇餅商店也想燒一盒這樣的曲奇來出售呢?可以啊,Google會給你一本食譜(源碼),你就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加入不同的包裝--當然,Google不是白白教你,在食譜裡已經暗地裡燒製Google商標的方法,讓你的每件曲奇都有著Google的商標。這樣呢,每一個整餅師傅(廠商)也能免費用Google的食譜來燒曲奇餅來出售,而Google也可以大賣廣告...

這就是傳說中的自由戰士的故事,結果也應該是大團圓的,直至...



Google發現有整餅師傅把自己麵包店的商標,蓋在Google的商標之上,而且,這個師傅還不乖乖的去向與Google聯營的麵粉店買麵粉,反而光顧它的死敵--對,把自由戰士故事寫壞了的,就是HTC的Sense UI,另一個大奸角就自然是Motorola的TI OMAP 3430處理器了。一眾廠商並沒有按照Google的要求而胡亂推出自己要求的規格,使開放手機聯盟好像在互相殘殺似、多於合作對付iPhone,這時Google才在它那衝擊iPhone的美夢中突然發現--其實開放手機聯盟的對手從來都不是iPhone。甚麼挑戰iPhone?比唱歌還要好聽,Android推出之後iPhone 3GS的銷量照舊屢闖新高,App Store的應用軟件照舊軟超Android Apps,那麼Android手機真正的對手是誰?Windows Mobile?Nokia Symbian?是的,但不完全正確。因為...

Nexus One的對手,是Motorola Milestone,而Motorola Milestone的對手,是HTC Hero...

Odin老實告訴你一個沒有人正視的事實:開放手機聯盟一直都只是在內閧,甚麼挑戰iPhone都是口號而已。

對,這正好是博奕理論(Game Theory)中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囚徒困境的主旨為,囚徒們雖然彼此合作,堅不吐實,可為全體帶來最佳利益(無罪開釋),但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因為出賣同夥可為自己帶來利益(縮短刑期),也因為同夥把自己招出來可為他帶來利益,因此彼此出賣雖違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理論在這裡>落入囚徒困境的手機聯盟,如果能堅持合作,在長期抗爭下也許真的能從iPhone手上取得市場佔有率,但是,一眾廠商卻發現利用Android去擊倒聯盟中的對手,遠比起擊倒iPhone遠為更容易,成本也更少...

用一個簡單一點的比喻:開放手機聯盟就戰國時代的蘇秦合縱。強大的秦國是Apple iPhone,隨時被秦國滅掉的六國就是開放手機聯盟,而聯合六國的就是Google這個蘇秦,而Android?就是合縱概念了!<典故在這裡>不過,開放手機聯盟與六國一樣地不團結,Sasmung不想輸及Acer、Acer不想輸給HTC、HTC不想輸給Motorola而已,Android的出現從來都未有真正的威脅到iPhone,反而威脅到自己品牌的銷量。

好了,開放手機聯盟要內閧了,但是,Android手機市場都在賣同一種曲奇餅,在嚴重的同質化市場,我們怎樣可以賣得比別人多呢?辦法只有:
1. 我的曲奇是大品牌,值得信賴;
2. 我的曲奇看起來更好看、更美味;
3. 我的曲奇比別人更好吃,因為我用了比別人更優質的麵粉;
4. 我的曲奇的成本更便宜,所以賣得也比別人便宜。



對,Odin可以老實告訴你:甚麼民主、自由和正義的開放聯盟,本來就是各懷鬼胎的。甚麼Google牽頭?甚麼通力合作,都是鬼扯。明白嗎?為甚麼要搞甚麼UI大戰,甚麼Sense UI、Motobur、SE UI,都是用來打造自己的品牌的!甚麼打造Android品牌?去見鬼吧!大家更能明白為甚麼Motorola Droid/Milestone的處理器,要用TI OMAP 3430而不是Snapdragon QSD8250?不就是因為TI的處理器比Google欽點的Snapdragon便宜了一成嗎?為甚麼Sony Ericsson不用欽點的的800x480的VGA解像度(5:3螢幕),而要用854x480的16:9螢幕?不就是因為這個規格是PSP常用的規格?更離譜的還是AT&T,與Motorola一起踢走Google的搜尋引擎後,換上付費客戶的Yahoo!。<註>

也許是報應吧--最初Google怎樣不負責任地利用開源社群,廠商就如何不負責任地利用Android去搞自己的手機品牌。對,Android的混亂,根本就並不是因為開源,而是因為開放手機聯盟早就分裂了。很多人看著這一群不肖的學生廚師如何"糟塌"自己的曲奇餅,都只會嚷著:Google,你是時候管理一下你的學生了。但是Android是開源的,開了源的源碼,就如潑出去的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怎管?對,管啊,Google還找HTC來幫自己搞了個Nexue One出來,說是要讓大家知道一下Android的規格是甚麼的。但是,HTC第一個就不鳥你,一轉背就又用上Sense UI,而Sony Ericsson也繼續不管你的螢幕規格...

更有趣的是,Google不是不管,而是老早就在管...

GOOGLE VS ALLIANCE

對,Odin還是那一句:甚麼正義和自由的開放聯盟,本來就是各懷鬼胎的。通力合作都是門面說話,Googl不用糖果與皮鞕,就沒有人鳥它,而它的第一招就是:從源碼中玩花招。剛才Odin不是說過:開放了的源碼,就等於撥出去的水的嗎?對,但如果源碼不完整呢?事實上,在Android 2.0以後的開源碼,都不是真正的開源碼,而是一種類似Ghost Image、沒有修改歷程的的Snapshot<註>。Odin又不說太複雜的技術,再用個不入流的比喻好了(我知道這個比喻很爛,有人可以給我一點建議嗎?):Snapshot與開放源碼的關係,就好像Google把那本曲奇食譜換成燒曲奇的模具(比喻的確不太好,但腦閉塞了),讓你用一種倒模的方式去燒好印有Google標誌的Android曲奇餅--如果廠商乖乖的採用Google心目中的統一規格就十分省事,否則廠商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做為自己的硬件做定製。



不過Odin相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廠商總有方法破解。懶惰一點的可以學Motorola<註>或Sony Ericsson<註>,乾脆不用Android2.0,反正原來自由度較高、資料較齊備的1.6版本Android自由度更高,Yahoo!照用、16:9螢幕也照用,你咬我嗎?勤力一點的像HTC,把模具再修修改改後,又可以燒出印有HTC標誌的曲奇。再過份一點的呢?就像中國"蠕"動(不開名了),索性另起爐灶,用著Android這本食譜來但又不燒曲奇,對,它只燒武大郎燒餅:OPhone OS。

對啊,很明顯地Google不但管不了,還要負上"假開源"之名,真不爽。怎算好?這就是毆人大棒出動的時候了--這個大棒的名字叫Nexus One。沒有錯,輪到它出場了。Google美其名稱呼它是Android硬件的指標,但實際上是大棒一條,用外國的一個分析員的說法:Google是在懲罰用家和合作伙伴。<註>



"Motorola你這混球,我把第一個使用Android 2.0的機會交給你、你居然還給我用TI的處理器和16:9的螢幕?居然繼續搞亂我的統一大業?給面不要面?真的三天不打,上屋揭瓦!"(設計對白)故此當Motorola Droid這部機王推出、Android 2.0現身不到1個月之內(留意--這時Android 2.0的源碼還未釋出),Google突然在這個2.0上小修小改,匆匆忙忙的寫好Android 2.1,然後又遲遲不肯釋出源碼,讓你們這群無良廠商用不到"功能強大"的新系統<註>;然後又匆匆忙忙(真的匆忙啊--大家不見它的毛病多多嗎?)的搞出一個號稱Super Phone的Nexus One,然後再動員手上的宣傳機器,把Nexus One捧上天、踩低Motorola Droid(雖然兩者其實沒有這麼大的差距)。Google打算用Nexus One這個大棒痛毆Motorola,讓它乖一點,結果...

它滯銷了。

當Motorola Milestone在首周賣25萬部時,Nexus One首周只賣點2萬部,還不到Droid/Milestone的8%<註>。至於為甚麼這毆人用的大棒棒為甚麼突然軟掉?那些甚麼造工問題螢幕問題3G問題售後服務問題通通都是胡說,根本的問題是:

Nexus One背後就沒有電訊供應商給它綑綁一下,大棒就自然軟掉。

Nexus One事件更讓開放手機聯盟了解到:Google是一個巨人啊,但它在手提電話界的侏儒來的。不欺負你,還會欺負誰?不是嗎?無論是香港還是美國,大家都習慣了在電訊公司買手機,透過用話費/上網費來補貼手機的費用;對網絡供應商來,發射站就是這麼多,無限用量和100MB用量的成本也是一樣的(當然,能把AT&T吃到撐死的iPhone是例外),對於消費者來說,沒有3G網絡就不要學人用智能手機,但如果用了網絡後還要給供應商殺得一脖子都是血,誰用?結果,經驗和企業網絡就是一切。一眾手機廠商與網絡供應商合作愉快,但Google沒有、還者是Google不願跟它們合作?不知道,但像Nexus One這樣的一部不俗的機種居然居然銷情慘淡,證明了Google是不可以沒有開放手機聯盟的合作。

原來Google不能沒有開放手機聯盟,但更壞的環境是:聯盟卻不是不能沒有Google不可...


odinchong.blogspot.com


接著看:
Odin笑談Android(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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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這篇文章令我想起90年代的蘋果曾開放授權Macaintosh給其他廠商生產銷售,這些機種被稱為Mac Clone(當時好像是這樣叫法,已記不起了),藉此希望擴大市場佔有率,結果不單令蘋果沒有因授權而受惠,反過來令Mac Clone生產商搶佔了蘋果自身的盈利,最後由回巢的喬布斯結束所有授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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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是Mac Clone。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cintosh_clone

    兼容性與效能永遠都是雙刃劍,當很多人瘋狂的臭罵Windows肥胖,效能又低的時候,他們總不會好好的想想Windows用了多少行代碼去兼顧不同硬件和不同軟件的兼容性,Windows也不容易啊。

    Mac如果為了兼容性而犧牲了自己的效能,更是一個悲劇。Mac的特色就是強大的效能,但以己之短去攻別人之長,這完全是白痴行為。所以,Steve Job結束了這種授權業務,就突出了它的行銷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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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阮一鋒有句形容GPL的說話說得很精彩,跟大家分享一下:

    "任何的代码,只要置于GPL之下,就不再受作者或所有者控制了,想杀也杀不死了。"
    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10/02/why_gpl_is_a_better_choice.html

    對,Android就是基於GPLv2的授權下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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